导航痕迹 9 1制作厂 本科生教育 本科通知 2015学年第二学期二次重修(重考)申请的通知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 2015学年第二学期二次重修(重考)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5-11-24 2015学年第二学期二次重修(重考)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: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未通过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者,原则上应重修、重考。每门课程的重修、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(旷考、考试作弊者除外)。重考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。 请同学们参考本学期各年级开设的相应课程,将重考申请交于12月7日交本科教务办。 医学教务处于12月29日统一发重考通知到各学院,申请重考的同学到教务办领取考试通知。 护理学院本科教务办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: 附件: